2024宜春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宜春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成绩计算公式
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的加权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总成绩÷2.5×0.4)
二、录取程序
1.学校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若排名靠前的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录取资格依次顺延至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拟录取名单汇总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上传拟录取名单至研究生录取平台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通知考生确认拟录取信息,人事档案及思想政治考核等相关材料。
3.录取通知书发放。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考生将学籍档案邮寄至我校。手续不完备者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4.未参加复试者、复试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学校规定分数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5.及时做好考生的解释工作。
6.复试录取过程中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者,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7.考生拟录取前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