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成都医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成都医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
(一)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比确定为5∶5进行加权获得,总分100分(保留2位小数)。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满分500分的专业,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初试成绩满分300分的专业,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各学院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依据总成绩,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外国语、业务课单科成绩排名进行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列,不参与普通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各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后能按序补录。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他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二)经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确认接受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由学校上传名单确认拟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所有复试考生在复试报到前均需参加心理测试。
(四)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可组织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体检等,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对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函。录取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调阅人事档案;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须由考生可不调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