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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4-3-26 10:37:10我要纠错

2024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1.总成绩计算办法

研究生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总分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

学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6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0.6+复试总分×3。

税务、资产评估、金融、电子信息大类(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保险、社会工作、应用心理、体育、国际商务、翻译、应用统计、国际中文教育专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6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0.6+复试总分×3。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工程管理专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6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1.2+复试总分×2.4。

同等学力考生和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公共管- 9理专硕考生在进行总成绩计算时,还须乘以加试权重。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理论加试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的,加试权重为0,全部合格的加试权重为1。

2.录取原则

(1)按照各招生学院(除金融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商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信息学院所有专业学位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学位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社会与心理学院所有社会学类学术学位专业、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所有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所有经济类学术学位统计学专业,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所有专业外,以下简称大类招生项目)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大类招生项目录取原则为,所有复试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总和范围内统一录取。专业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依照分数高低并按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依次选择,直至各专业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选择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初试总分高、复试笔试成绩高的排序依次选定专业。

(2)按教育部要求,2024年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生名额均为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如后期与国家最新政策相冲突,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3)仅当金融、会计、工商管理专硕产教融合方向或其他方向录取的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会从另一个方向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结合考生意愿的原则调配未录取考生。复试前将会采集考生意愿,即如果考生选择的报考方向序列未能录取,是否愿意从其他方向调整至产教融合方向录取,或从产教融合方向调整到其他方向录取。

(4)复试总分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含专项计划),不予录取。

(5)根据《招生章程》和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材料者,不予录取。

(6)学校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由校医院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者,不予录取。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高教处)审查通过的在职或非在职《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职考生还需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

(8)选择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录取前签署并提交与报考类别、专项计划相对应的《定向协议》,未按要求签署并提交者,不予录取。

(9)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10)凡自愿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并在研招网确认接受其拟录取(待录取)的具有我校复试资格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复试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录取。

(11)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至开学报到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项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12)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4月28日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予以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2024年的招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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