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
(一)复试成绩使用
复试成绩<60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不合格考生应由复试组提供充分理由,并集体签字。
(二)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总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经上述计算而成,其中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情况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排名使用
各专业内拟录取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相同,则以外国语成绩为准;外国语成绩相同,则以初试科目一成绩为准)。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按照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规模、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名额、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学位类型,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
(五)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示
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按要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七)其他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不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及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正在参加住陪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如因考生隐瞒真实情况,最终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填报遵循志愿优先、成绩优先原则,总成绩排序参照录取总成绩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相同,则以外国语成绩为准),由高到低在拟录取二级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下依次选择规培基地。
4.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必须在被录取前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定向就业手续办理,并与我校签订定向合同。如果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不能调档影响被录取或无法录取的结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学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6.被录取的新生须当年入学,如有特殊原因,经考生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报道。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7.新生报到后,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