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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警察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更新:2024-10-10 9:16:57我要纠错

2025浙江警察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浙江警察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浙江警察学院2025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预公告

一、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点概况

浙江警察学院是浙江省唯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本科高校,承担着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教育、留学生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外警培训、公安理论研究和实战服务等职责,是全省公安新增警力的主渠道、在职民警培训的主阵地、公安理论研究的主平台和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的生力军。202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取得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资格。2023年,招收首届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校现有滨江和临安两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科研设施齐全。公安学列入“十四五”省一流学科A类培育,公安技术、网络空间安全列入省一流建设学科B类。开设8个本科专业和智慧警务、“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2个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向。涉外警务、网络安全与执法、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等4个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等4个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拥有一支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公安实践经验丰富、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488人,其中教师325人,正高职称33人,副高职称100人,博士学位12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7人,实务导师59人。学校建有“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大数据与网络安全研究院、基于大数据架构的公安信息化应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公安部警务技能战术研发中心、浙江省毒品防控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浙江新时代公共安全治理研究中心等高层次科研平台和浙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大数据警务与公共安全治理团队,在助推“共富、共治、生态”三大警务建设、“公安大脑”建设、法治公安建设和省域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学校警务专业下设智慧警务、“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两个研究方向,依托浙江“枫桥经验”起源地、数字经济领先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充分吸收“共富、共治、生态”三大警务建设、警务数字化改革、“公安大脑”建设、基层治理创新等实践经验,重点开展智慧警务改革和社会治理创新研究,着力培养既懂理论又懂实战的高层次应用型警务专业人才。

智慧警务方向主要培养既懂理论又懂实战,满足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数字化改革、“公安大脑”建设和数据分析、警情研判、警务规划与决策等警务工作的需要,能够创造性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警务专业人才。

“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方向主要培养既懂理论又懂实战,满足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防控、犯罪治理、警务规划与决策等警务工作需要,能够创造性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警务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考试科目、参考

(一)招生对象

我校警务专业面向全国招收45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具有2年以上警务工作经历(即2023年8月31日前参加公安工作)的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2025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研招网及我校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二)考试科目

我校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设初试和复试。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初试共设4个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警务硕士专业基础》(332);《警务硕士专业综合》(438)。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二》(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考生可自行购买。《警务硕士专业基础》的考试内容为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警务硕士专业综合》的考试内容为公安学基础和公文写作。《警务硕士专业基础》和《警务硕士专业综合》考试大纲可到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

(三)参考书目

1.《刑法学》编写组:《刑法学》(上、下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

2.《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刑事诉讼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3. 蔡炎斌主编:《公安学基础理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4. 高永贵:《公文写作与处理》(21世纪公共管理学规划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三、学制、学习形式及证书

我校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学习地点在我校滨江校区。学习形式为1-3学期每学期到校集中授课6周左右,其余时间安排实践教学、撰写毕业论文。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习时限,最长不超过1年。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研究生学历证书(注明全日制);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四、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浙江警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

邮编:310053

电话:0571-87787150(665150)

联系人:王老师

招生信息网:http://www.zjjcxy.cn/zsxxw

微信公众号: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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