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疆大学考研调剂要求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新疆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的要求为准。
我校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调剂,具体专业以调剂系统中公布专业为准,拟调剂专业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或研究生招生公众号查询。
一、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B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涉及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及其他学术要求由招生学院规定。
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6.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范畴
按相关规定,更改报考单位、报考学院(系、所)、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任意一项,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相互调整,均属调剂范畴,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申请调剂。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不接受已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考生的调剂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