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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东方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5-30 12:14:44纠错

2024黑龙江东方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黑龙江东方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合格成绩为依据,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接受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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