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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3 9:26:19纠错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艺术类考生(除江西省和天津市的校考专业外),学院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录取时,由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统一投档,学院根据已进档考生的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省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 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江西省、天津市校考考生在文化课合格后,按学院校考成绩录取。 第二十条 在内蒙古,学院普通类和艺术类均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要求美术统考过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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