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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9:31:34纠错

兰州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兰州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产品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美术文、理)的考生,必须取得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统考的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条件下,学校按其专业志愿序列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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