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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0:26:14纠错

山东协和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山东协和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学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美术类/音乐学统考本科合格证。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统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省外美术类/音乐学本科专业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省统考或联考成绩,严格执行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和阅档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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