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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1:18:08纠错

天津工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天津工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原则

遵照2023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区、市)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本科成绩合格,且省统考成绩达到统考总分70%(含)以上。

(2)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区、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3)根据我校在各省(区、市)设置的录取批次以及分省招生计划,对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以综合分排名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统一按满分750分、省统考成绩统一按满分300分折算);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

(4)我校设计类专业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三个专业,录取时,按我校在生源省市设计类专业的总计划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专业录取。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23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有服装表演统考的省(区、市),统考合格。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3)高考文化成绩达到320分(按高考文化总分750分折算),且达到生源省市相应的艺术本科控制分数线。

(4)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分男女,分招考方向,按全国专业名次排名录取;专业排名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折算成绩高的考生。

注: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实考分,统一按满分750分折算。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23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本科成绩合格。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区、市)规定的相应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3)根据我校在各省(区、市)设置的录取批次以及分省招生计划,对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

动画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23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区、市)组织的美术及设计学类统考本科成绩合格。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区、市)美术及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3)根据我校在各省(区、市)设置的录取批次以及分省招生计划,对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以综合分排名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统一按满分750分、省统考成绩统一按满分300分核算);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高的考生,如

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

注:本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有动画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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