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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贵州黔南经济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4-5-27 14:05:40纠错

2024贵州黔南经济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贵州黔南经济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 105% 以内。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九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者,作退档处理。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最终以当地公布为准。

第十条 普通类录取原则: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随机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没有级差要求。

第十一条 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二条 语种要求:商务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其余专业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规定予以认可。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原则上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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