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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印刷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4-5-31 17:45:30纠错

2024北京印刷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北京印刷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规则

1.学校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

2.学校招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招生省份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范围内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专业,专业间无级差。

3.学校分省计划招生在提阅考生档案和确定专业时,均承认招生省份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不分省招生计划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不计入文化课成绩。普通类专业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4.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须满足我校2024年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

5.学校普通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北京市“双培计划”、“外培计划”相关专业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录取。

6.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专业组织校考,录取原则如下:

1)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合格。

3)取得校考合格证。

4)按照校考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按照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后,校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校考专业合格考生总数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面形式向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2)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

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新媒体艺术专业不组织校考,录取原则如下:

1)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合格。

3)按照生源地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备注:

①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比值、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②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使用各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作为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③学校分省招生计划在提阅考生档案和确定专业时,均承认招生省份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不分省招生计划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不计入文化课成绩。

7.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限于目前师资条件,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2.普通类外培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

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相关规定。根据专业要求,色盲或色弱考生不能报考学校印刷工程、包装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色盲考生不能报考学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新媒体艺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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