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政法大学MBA招生简章
2025年甘肃政法大学MBA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5年甘肃政法大学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为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2025年我校继续招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25100。
我校2025年MBA项目具体招生计划请考生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5年硕士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
一、专业介绍
甘肃政法大学MBA围绕“法商融合”办学特色,构建体现MBA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在人才培养模式上,秉持协同办学、开门办学的理念,突出MBA人才培养特点,理论学习和实践教学并重。与企业联合制定实践教学方案,教学质量实施校企双重评定;强化与行业协会的合作,建立以行业协会为主体的专业认证体系,构建起“培养主体多元化、培养方式协同化、培养场域开放化、培养视野国际化”的特色育人模式。本学位点着力培养“有理想、有情怀、有担当”,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理念的实业兴邦人才;着力培养“懂法律、会经营、善管理”敢于实干的复合型创业人才;着力培养具有超前战略远见能力、良好人际沟通能力、优秀专业管理技能的中高层职业经理人。
甘肃政法大学MBA项目的专业设置主要包括四类培养方向:战略管理与商业模式创新、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与金融服务、法与公司治理。上述专业方向旨在培养具有法律背景和商业管理能力的应用型人才,特别是在法律与商业结合领域中表现优异的复合型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9.我校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络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在考前进行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我校如发现考生有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考生在报考前请根据教育部及甘肃政法大学相关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任何阶段,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以北京时间为准),专业代码1251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见准考证。
上午(8:30—11:30) | 管理类综合能力(199) |
下午(14:00—17:00) | 英语(二)(204) |
1.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二),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2.管理类综合能力(199)、英语二(204)为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3. 初试地点: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等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网上确认并按时参加考试。
4.考生初试成绩可通过教育部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我校不邮寄初试成绩单,如有需要成绩单者,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从研招网下载打印。过期不再提供任何成绩证明。
六、复试及调剂
(一)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我校将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对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将要求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复试阶段和入学报到时由相关学院再次审查考生资格,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组织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复试前我校将在网站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
3.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笔试科目。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管理理论与实践、思想政治理论
(四)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s://yjsc.gsupl.edu.cn)公布。
七、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的考生发放我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九、学费标准及其住宿
(一)学费
非全日制学费20000 元/年。
(二)住宿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我校各项收费标准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文件执行,具体以我校计划财务处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入学前查看我校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s://cwc.gsupl.edu.cn/)发布的通知公告。
十、奖助政策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不断完善研究生培养激励机制,努力健全研究生奖助体系,着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三)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四)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用于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
(五)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资助。为加强研究生创新创业意识、精神和能力的培养,学校设立科研创新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与奖励项目、科研成果奖励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等项目。
十一、学制年限
我校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基本学制为3年,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二)我校发布的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2025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我校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录取类别为“定向”,定向生由工作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直接回原工作单位。在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类别。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题。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均在校本部(兰州市安宁区校区)培养。
(六)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主页(https://yjsc.gsupl.edu.cn),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七)未尽事宜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招生单位名称:甘肃政法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1406
招生单位联系电话:0931-7601383
招生单位网址:https://www.gsupl.edu.cn
招生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
邮政编码:730070
传 真:0931-7602158
mail:zfyzb@gsupl.edu.cn